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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5 16:27:01
新梅村关于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普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普宁市关于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普市扫黑除恶[2018]12号)的文件及梅林镇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村两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村“村霸”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为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实现预期目标,现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厅字[2017]38号)及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确定2018年挂牌整治涉黑恶突出问题的通知》(粤扫黑除恶[2018]6号)的要求,在梅林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挥下,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突出打防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着力整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问题,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破获一批“村霸”违法犯罪案件,铲除一批“村霸”违法犯罪分子,打击处理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有效整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问题,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三、打击整治重点内容
    (一)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的行为。
    (二)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形成帮派势力的行为。
    (三)破坏经营秩序,违法占地、卖地,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
    (四)侵占村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村集体土地及其它资源的行为。
    (五)利用家族、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行为。
    (六)农村干部违法犯罪,特别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七)其他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村霸”问题和宗族恶势力行为。
    四、整治时间
    (一)时间安排
    整治期限一年,从2018年5月开始至2019年5月。
    (二)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初):动员部署阶段。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梅林镇新梅村“村霸”等黑恶势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单位、方法措施。
    第二阶段(2018年6月初至2018年7月):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意义,彰显我村打击“村霸”犯罪、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的决心。向社全公布举报电话(0663-2746148),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对“村霸”及其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举报,为行动开展营造声势。
    第三阶段(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打击整治阶段。摸底排查,集中打击查处整治。深入发动群众,广泛征集线索,扎实开展大排查。认真梳理农村违法犯罪及“村霸”等犯罪线索,对发现的各类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重点问题区域进行强力整治。
    第四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建章立制阶段。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回头看”,自查自评,分析查找不足,解决遗留问题。
    五、工作措施
    1.自查摸底。迅速开展自查,深入排查七项打击整治重点内容;深入排查涉黑涉恶或社会管理混乱重点自然村区域。
2.严厉打击。对排查出涉及打击整治七项重点内容的违法犯罪,要依法及时组织严厉打击;对涉假涉毒涉赌社会治安混乱的村,要依法进行重点打击和整治。
    3.发动群众。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有计划地宣传发动群众。开设专题专栏,加强法制宣传和跟踪宣传报道力度;举办法律学习班、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各种形式,认真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提高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发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培育乡风文明,推动移风易俗,为深入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加强村级党建。深入推进农村“三学、三敬、三做”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学习宪法;敬畏人民群众、敬畏党纪国法、敬畏天地自然;做好发展的事、做好群众的事、做好岗位的事)。通过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农村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软弱涣散等问题,努力建设过硬党支部,引导农村党员争做合格党员,积极与不法行为、不良现象作斗争。
5.加强村级治理。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完善村级审计督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民主协商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完善村务财务、经济活动、为民服务等情况的监督,抓好村级民主监督长效机制的完善工作,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问题滋生蔓延,不断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6.总结提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完善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成立梅林镇新梅村“村霸”等黑恶势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志城,副组长:赖振秀,组员:赖义古、刘德清、赖振荣、余素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要注重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强化指导,压实责任,形成整治合力。我村要把“村霸”等黑恶势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同“三学、三敬、三做”学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
    四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联系和信息沟通,完善监管制度措施,推动、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调性。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并按要求及时向镇扫黑除恶办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梅林镇新梅村村委会
2018.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