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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社区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8-09-07 11:06:02
洪阳镇和安村消防安全社区工作机制
                                      
 
和安村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及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消防工作,保障我村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成立机制,负责本村消防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管理和服务。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和监督辖区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定期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部署。
2、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消除消防隐患。
3、协调和解决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辖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辖区村民的消防意识。
5、完成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村消防安全工作机制的组成人员
主  任:奕群
副主任:奕明
成  员:方洁明、方木宏。
村居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村委会,由奕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和安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奕群(书  记)
副 组 长:方奕明(主  任)
成    员:方洁明、方木宏
和安村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奕群、方奕明是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地区的安全、消防工作,定期分析安全、消防形势,研究制定安全、消防政策措施,将安全、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安全、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奕群担任网格管理人,抓好辖区内所有“小网格”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委、镇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本地区安全、消防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村的安全、消防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安全、消防工作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消防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洁明 担任兼职消防宣传员,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村(居)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领导和组织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开展防火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了解本村(居)消防安全动态。
3、安排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4、对村(居)内重大消防安全检查,按照上级要求向镇政府和消防部门反馈。
5、安排义务消防安全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
6、协助消防部门对村(居)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村(居)委会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及其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费用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检查本村(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情况,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
6、组织管理本村(居)委会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村(居)义务消防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操作技术和使用方法。
2、积极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3、做好对本村(居)的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工作,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每日不少于二次对所在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积极参加义务消防队定期举行和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5、一旦发生火警时,采取如下紧急措施:
(1)立即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拨打(119)报警电话,组织人员疏散。
(2)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3)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村居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村(居)消防建设标准,村(居)应当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并确定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时间,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检查。
二、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够落实到位,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
 2、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消防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规范、完好,是否有员工宿舍;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放置在位、完整好用;
 5、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情况;
 6、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的组织开展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村(居)委员会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四、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记录表,检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并归档。
 
 
 
村居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农村消防建设标准,村(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分和时间,认真做好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内容
1、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消防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是否有员工宿舍;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放置在位、完整有效;
4、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5、液化石油气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7、巡查发现新增场所应立即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同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8、其他消防安全巡查。
三、村(居)委会应当同警务区民警对辖区住宅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巡查。
四、防火安全委员会应每两天组织一次防火巡查,对托儿所、幼儿园应加强夜间巡查。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生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六、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村居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村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村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镇火灾隐患整治办和派出所报告备案。
五、村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村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消防建设标准,单位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消防宣传教育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部门和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三、消防宣传教育的形式
1、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教育;
2、利用文化室、村委会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3、通过在主要通道、建筑物显著位置设置消防板报、宣传标志等进行宣传教育;
4、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教育;
5、组织单位员工到专职消防队参观;
6、学校、幼儿园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7、组织消防灭火和逃生演习。
四、村(居)委会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习,每季度对辖区村民进行一次消防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单位员工和村民到专职消防队参观及一次村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