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厝围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8-08-25 11:22:14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营造文明、优美、整洁宜居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村实行环境卫生定点划范围管理,环卫人员每天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巡回一次,定时摇铃,通知群众倒垃圾(时间定于每天下午5时至9时),并将垃圾运往指定垃圾点。
二、根据用之于民、取之于民的原则,实行卫生管理收费制度。村以角落(片)为单位,向村民每户每年收取卫生服务费,住户按人数每年每人收5元,收取费用由村政统一安排。
三、处理规定,辖区内村民群众必须遵守本规定,要按照“门前三包”相关规定,做好各自厝前屋后的卫生清理保洁,在规定时间内向垃圾车或本户门口放置垃圾,做到无垃圾乱堆乱放等影响村容村貌行为。否则,第一发现,将在村广播通报批评教育,第二次将处罚款50--100元,楼上向楼下扔垃圾者,每宗罚款200元。
四、环境卫生由各个角落(片)干部承担管理责任,凡发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堆放垃圾行为,包角落(片)干部、主管卫生的村干部及责任人必须到场,并负责追收罚款上缴村政。
五、成立“车厝围村环境卫生监督队”,由3至6名成员组成,成员可由民间事务理事会成员、族佬、或有责任心的村民担任,并搭配1名治安员,实施对卫生管理的监督,登记造册。卫生监督员由村委会发放“车厝围村卫生监督员”(或红袖章)证件,监督员巡查监督每天不少于一次。
六、弘扬文明新风,村民因各种民俗活动,需告知村理事,并由理事会指导将产生杂物运往青洋山、碧屿燃烧地点处置,违者每宗处以罚款200元,并由所在角落(片)责成当事人把所有杂物运往指定地点。
七、增设举报有奖制度:凡举报乱扔乱放乱堆者,一经查实,对被举报人实行罚款,并将罚款中50%作为奖励。举报电话:0663-2571550
车厝围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