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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湖镇垃圾日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22 14:56:22
 
 里湖镇垃圾日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揭阳市委李水华书记6月3日在练江综合整治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聚焦垃圾日清,全力解决生活污染问题,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揭阳市委李水华书记6月3日在练江综合整治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垃圾日清突击整治和建立健全垃圾清运体系,全力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有新的精神面貌。
二、整治时间和内容
自6月5日开始,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全面清理“五水”即河、溪、沟、渠、塘,水面漂浮物(包括水浮莲和垃圾);二是清除“五边”即路边、堤边、桥边、村边、屋边的垃圾杂物;三是强化卫生保洁管理,建立垃圾清运体系,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要加强餐饮场所和公厕,特别是早餐、夜宵、地摊小店等小档口的垃圾清理整治,遏制垃圾乱丢乱堆露天焚烧等现象。为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垃圾日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陈贤清镇长担任,副组长为李立新(镇人大主席)、周德浩(镇委副书记)、黄海鸿(镇委副书记)、杨才奋(镇委委员、副镇长)、蔡暹喜(镇委委员、副镇长)、谢文鑫(镇委委员),成员为杨钊柳(镇委委员、纪委书记)、周树丰(镇委委员)、庄礼儒(镇委委员)、杨浩航(镇党政办)、陈坤松(镇纪委)、陈育辉(镇组宣办)、黄书健(镇农宜办)、赖睿文(镇水利所)、詹荣华(镇环卫站)等组成。下设5个以单元为单位的督导小组,由单元长任督导小组组长,负责对本单元辖区各村(居)垃圾日清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落实。各村(居)要成立由村(居)书记亲任组长的专门领导机构和整治工作队伍,切实负起垃圾日清整治主体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力量集中时间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务求取得整治实效。
2.加强垃圾收运管理。要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配齐各村保洁员队伍,制订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按保洁责任区域和保洁质量要求对日常保洁工作进行巡查监管,做到辖区垃圾日产日清。要修订村规民约,细分住户卫生责任区,与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规范约束村民卫生行为,以长效机制促进保洁工作常态化。
3.加强投入保障。要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多方拓展筹资渠道,夯实保洁经费保障。各村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参照15-30元/年.人标准,每年向村民收取保洁费用。同时积极争取当地乡贤、企业家、工商业主等热心人士专项捐助卫生保洁费用。
4.加强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依托电视、广播、宣传横幅、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生活垃圾日清专项治理活动意义,提高干部群众的认识,形成上下同心治垃圾的浓烈氛围,同时大力加强思想道德等教育,引导村民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倡导人人爱清洁,户户讲卫生的良好生活方式。
5.严肃工作纪律。市委决定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燕斌担任组长的垃圾日清专项督导组,从6月13日至7月4日,对各地进行两轮专项督导,并视督导结果予以奖励或责任追究。各村(居)要高度重视这次垃圾日清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任务内容,强化整治工作落实,着力解决辖区垃圾乱丢乱堆污染环境问题。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理想,被市督导组督查评为“中”及以下等次的村(居),镇委镇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坚决落实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