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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本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8-07-16 09:22:12
 凉亭村村规民约

      为改善村容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公共道德,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村庄环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以下规定。
 一、严禁打架、酗酒、赌博,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二、严禁损害公共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0元。
 三、严禁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违者除自行拆除外,每次罚款200元。
 四、各户要实行门前三包:做到污水不乱排;垃圾、杂物不乱扔;杂草、粪土不乱放。严禁破坏环境卫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200元。一是不按时清扫或对负责的卫生区域清扫不干净的;二是自家的猪、牛等畜畜在公共场所排泄粪便不主动清理的;三是自家的房前屋后不干净整洁,有杂草、白色垃圾,乱堆乱放的:四是随意乱丢、随意处置垃圾的;五是将牲畜、家禽散养乱放的。
 五、严禁大操大办、盲日攀比、铺张浪费,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带头执行,引领文明新风尚。
 六、严禁往溪河、池塘、水沟等排污水、扔垃圾和牲畜尸体,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七、村民需要建房的,需要写申请报告,经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报大坪农场。经村场、国土部门现场确认符台规划及建设用地标准,根县国士管理局批准。未经批准强行占用耕地、交通要道等建房的,除坚决拆除、还田还路、恢复原状外,罚款500元以上。
 八、村委会、村民小组长和群众化表负责监督本村《村规民约》的实施,村委会有权对违反者采取处罚措施,如有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参照法律法规执行。
 九、本村规民约自2018年7月1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