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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6 10:27:13
普宁市发电
 
发电单位  普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签批盖章 谢荣标
 
等级 特提·明电  普市扫黑除恶明电〔2018〕15号 总页数(2页)
 
关于做好迎接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接上级通知,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将于8月7日进驻揭阳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为切实做好我市迎接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把迎接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按照《转发<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市扫黑除恶〔2018〕13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普市扫黑办〔2018〕3号)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同时,各乡镇场街道要迅速督促辖区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同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加强扫黑除恶知识学习。各地、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学习,熟悉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知识内容。
(三)完善台帐资料。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普市扫黑除恶〔2018〕13号等文件要求,对照督导内容,落实专人,认真梳理准备扫黑除恶台帐资料,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四)选取迎检备查点。各地要迅速摸排选取2个以上村作为迎检备查点,各成员单位有下属部门的原则上要摸排选取1个以上备查点。
(五)加强深挖彻查。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案件幕后“保护伞”和家族式、宗族式“村霸”黑恶势力。
(六)加强宣传发动。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载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普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8月3日
 
抄送:张时义、林钢捷、陈思鹏、林晓韩、谢荣标、杨燕斌、陈焕生、陈少平、谢汉湖同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扫黑除恶办四个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