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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东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18 09:53:35
  •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召集主持,每季度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
  • 村民代表会议意识原则;依法议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 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必须由过半数通过。
  • 决议的内容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 议事范围:
  1. 议论决定完成国家任务的各项措施。
  2. 讨论决定本村建设规划,公益事业建设的实施,征用土地等各项补偿费用的使用办法以及建设工程,承包项目的招投标方案。
  3. 讨论落实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 讨论决定村重大财务收支。
  5. 通过村委会提交的有关下属组织聘用人员等人事安排。
  6. 推选产生村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机构的组成人员。
  7. 听取村委会等有关组织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村务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