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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半径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8-08-01 10:07:03
半径村村规民约
    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我村经济发展,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半径村村民公约如下,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1、对环境卫生的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普宁市开展“五城同创”活动的要求,为创建我村文明卫生美丽宜居环境,要求在半径大道的两侧各商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严禁在村道及水沟乱丢垃圾杂物,确保村道和公共场所整洁卫生。
    2开展以“中央决定、扫黑除恶、众剑行动、拔根务尽”为主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我村涉毒涉黑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本村村民或外来人员以任何形式在辖区内聚众赌博、制毒、贩毒、吸毒,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占用村公共用地(包括寨外口埕、一世祖埕、文化广场、水门仔前及锡睦楼西侧公共用地,才武厝后钦川厝前公共用地)。
4、对道路的限载管理:本村路口设置限载警示牌,超载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违者一律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如因车辆超载造成道路损坏,责任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5、对破坏农作物的管理:对破坏农作物,损坏果树苗木,盗窃等行为,视情节轻重,应当按照损失额的5到10倍予以赔偿。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尊老爱幼,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人是每个村民应尽的义务和神圣的职责,任何人不得虐待老人,儿童和妇女。做到老有所养,少有所依。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倡导厚养薄葬,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本村墓地管理,凡在寨陵山,伯公后属南方向,一律不得新造坟墓,加强山顶树林绿化保护意识。违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责令迁移。
    8、维护村容村貌,反对乱搭乱建,村民不得在家门口乱搭铁栏。结合我村实际,成立半径村治安队,负责全村治安维护工作。
    9、村民依法对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的权利,但所有权仍归村集体所有。村民承包土地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用土地,村民应积极支持配合。外来人员租用我村土地,须经村委会同意。按我村《关于外来人员租用土地的若干规定》执行。
 10、村民发生纠纷,凡需村里调解的。双方当事人应先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一定按金,待案情调查之后,分清责任,所交按金多退少补。另村民发生纠纷,雇请外来人员帮凶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村调解会所办理的民事案件,如当事人不服从调解会处理意见的,可在接到调解意见书起7日内直接向镇司法机关提出异议,并由镇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11、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在本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小商店、餐饮和家庭小作坊,要自觉搞好安全防火工作,掌握安全防火意识,配齐消防器材,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禁“三合一”经营场所,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家长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确保家家平安,户户安全。农户对于自家供电线路,煤气管道,要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对于故意纵火破坏,危及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1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综合本村实际,成立半径村“综合执法队”,负责全村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国土管理,殡改,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执法工作。
    13、《村规民约》是全体村民的自治公约,村干部以及治安执勤人员在执行《村规民约》时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违者坚决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广大村民应当自行遵守本村村规民约,并积极向村委会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以上《村规民约》,经    年   月  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于公告满日后生效,望广大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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