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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15:35:12
 通知
各位村民: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凡属我村年满60周岁已在领取城乡基本养老金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5月21日上午至5月23日上午,到村址一楼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逾期未进行人脸识别确认领取资格的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将按规定于2018年7月起暂停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
特此通知
 




                    赤过鸟村村委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