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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8-01-01 15:32:42
   为维护本居委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结合实际,制定2018新本村规民约:
一、全社区人员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二、弘扬并牢记富强、 民主、 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凡偷盗他人财物的,一经查出(依法受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除外),赃物退还失主,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为人罚款处理。
 四、家禽、家畜进入他人设施及经营场地,损坏他人财物的,由禽畜饲养人与被损害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由居委治调会解决,同时给予饲养人相应经济处理。
  五、居民未经居委会研究解决,私自占用土地建设建筑物或者不按总体规划要求建造房屋的,由居委会责令拆除整解,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理。拒不拆除和整改的,报请上级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六、以营利为目的在家庭设赌或聚众赌博的视其情节轻重处理。
 七、严禁违背政策造坟作墓,不准在承包地或者自留地上取土烧制砖瓦,或私自筑造建筑设施,违者,除责令恢复原状外,视情节轻重罚款。
  八、违背政府殡改政策,偷埋土葬尸体或骨灰二重葬,除强制执行落实尸体火化外,由此造成经济费用概由事主负责,同时按上级规定给予经济处理。属骨灰自行保管而接受定期检查时不明去向,无法说明原因的,按二重葬行为给予经济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老坟新做,除责成恢复原状外,同时给予经济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恢复原状的,由村委会连同上级部门强制落实,由此造成经济开支由事主负责。
  九、凡计划生育对象应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拒不执行或违背计生政策的,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十、凡举报一切违法违规线索者,一经查实,村委会应给予合理奖励。
 
 
 
云新居委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