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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松村红白喜事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8-04-01 10:02:38

新松村红白喜事有关规定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村村民物质文化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近几年来,在婚嫁丧葬中大操大办,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铺张浪费现象日渐突出。不仅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严重影响社会风气。为了有效地破除婚嫁丧葬中的陈规陋习,切实减轻村民负担,促进“新农村、新风貌”的形成。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全村红白事实施统一标准:
(1)婚事要求:婚事一天办结制,不大搞婚庆装饰,婚庆场所布置总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不使用乐队,用音响代替乐队,不搞搭台唱戏等铺张浪费行为。彩虹门不超过1个。严禁耍新郎、新娘、公公等陋习;婚宴除亲属外,非亲属人员礼金不超过100元,且出席宴席人数要控制在100人以内。每桌宴席(含烟、酒、饮料)总价控制在500元以内,婚宴期间,严禁酗酒,严禁使用塑料餐具,严禁燃放烟花鞭炮;迎亲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反对超出实际承受能力哄抬订婚聘礼彩礼。
(2)丧事要求:建设公墓山,公墓建成后,所有逝者必须到公墓安葬,不得违规建墓、筑坟立碑。所有国家干部职工、党员要带头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去世后必须以火葬、树葬、水葬等生态方式进行安葬;要厚养薄葬,简化治丧仪式,丧事3天内必须完成安葬,送葬乐队不超过1支、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治葬期间不得燃放烟花鞭炮,不得使用塑料餐具,不得在街道、公路等公共设施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严格控制席面桌数在10桌以内,不设酒、不摆烟,每桌总价控制在300元以内,非亲属人员葬礼礼金不得超过100元。
(3)其他要求。除婚丧事宜外,满月、周岁、乔迁、寿诞、升学等事宜提倡不办酒。如需办理,只准邀请自己的直系亲属,不得接受非亲属人员参加,不准接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二、对无视和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不论是谁,坚决予以公开处理。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是干部的给予政纪处分;是国家人员的要向上级组织反映;是群众的不但要通报批评,而且不得享受村内的任何优惠待遇。同时,还要处以适当的罚金。
三、要完善红白事宜登记备案工作,村民操办红白事宜,事前须向村委会报告,事后10个工作日内村委会要完成办理情况登记,完善资料。
四、村干部操办红白事除按规定向村委会报告的同时,还应向镇纪委报告备案,党员操办红白事除按规定向村委会报告的同时,还应向村党总支部报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