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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18-05-03 15:07:54
关于开展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资格认证与生物特征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位居民:
       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待遇核发工作,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暂行办法》(粤社保【2017】2号)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现就开展我村2018年度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与生物特征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和时间
全村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即年满60周岁以上),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认证。对逾期未采集(含人脸、指纹、指静脉采集)采集、资格认证或认证不通过的待遇领取人员,市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暂停待遇发放。
二、认证方式
       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已采集了生物特征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4.4以上操作系统)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扫描二维码或通过应用宝下载“广东人社APP”。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帐号注册,登录APP后,选择“城乡居保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进行认证。
未采集生物特征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到镇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人脸、指纹、指静脉采集。2018年采集人员自动通过2018年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请各位村民相互转告,尽快完成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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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牌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