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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寮村保洁员工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8-04-16 17:16:59
   为更好的做好我市“五城同创”,创文创卫、人居环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村聘请了一名总保洁员,为把我村环境卫生做得更好,村政与总保洁员签订如下协议:
一、村政每月付给总保洁员费用10000(壹万)元,每月月底由专职村委干部验收和结合平时的监督后付款。如保洁员做得不彻底不干净,根据实际情况,村政对总保洁员提出严肃批评或扣取部分费用。村政若没按时发放保洁工资,保洁员可拒绝收集垃圾。
二、其他保洁员由总保洁员自行聘请,保证每天至少有四人在工作,每一片一人。
三、生活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每天早晚收集打扫两次。
四、保洁员上门到各家各户的门口和所属片区的公共场所收集打扫。
五、每天收集的生活垃圾运送到水供塘村垃圾焚烧站焚烧,焚烧费用由村政另付给水供塘村。
六、农户私人如有较多的垃圾,需处理的,由农户和保洁员自行协商解决。
七、如遇到实际问题,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此协议至2018年4月8日至2019年3月8日止,如需续期,另行签订。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